CHINESE TAIPEI SURFING ASSOCIATION
中 華 民 國 衝 浪 運 動 協 會
成為會員 | To Be A CTSA Member
歡迎年滿20歲對衝浪運動有興趣的朋友申請加入會員,會員申請流程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熱愛衝浪運動投入熱忱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會員。
欲加入本會,請透過表單填寫申請資訊:請點選此連結
本會將依序發出正式入會申請書,請留意您的信箱!
本會於106年12月23日召開會員大會決議修訂本會章程,公布在本會官方網站:
https://www.ctsasurf.org.tw/ctsarules
第 七 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種類:
一、個人會員:入會費:個人會員新台幣2千元,榮譽會員免入會費。常年會費:個人會員之正會員新台幣2千元。個人會員之賽事註冊會員、教練會員、裁判會員、志工會員、榮譽會員新台幣5百元。
(一)正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年滿20歲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正會員。
(二)註冊賽事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,註冊本會主辦賽事之參賽選手,填具入會申請書,並繳納會費後,為註冊賽事會員。
(三)教練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,持有效期內中華民國衝浪運動協會衝浪教練認證,填具入會申請書,並繳納會費後,為教練會員
(四)裁判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,持有效期內中華民國衝浪運動協會衝浪裁判認證,填具入會申請書,並繳納會費後,為裁判會員。
(五)志工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志工會員。
(六)榮譽會員:凡協助本會發展事務,對本會有所貢獻者,得經理事會邀請為本會之榮譽會員。
二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下列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推派代表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入會費:團體會員入會費2千元。常年會費:團體會員依推派代表人數乘以正會員費計算。
(一)直轄市體育(總)會所屬之衝浪(單項)運動委員會(協會),推派代表3-5人。
(二)縣(市)體育(總)會所屬之衝浪(單項)運動委員會(協會),推派代表1-3人。
(三)各級學校,推派代表1-3人。
(四)國內衝浪隊(隊員須正選手男性四名、女性兩名、預備選手數名、隊教練一名)共七名成員以上成隊申請入會之團體,推派代表1-3人。
(五)其他與本會任務所載運動種類相關業務之團體,推派代表1-5人。
本(總)會會員之分類,應載明在會員名冊。依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,理事會審定會員資格時,如無正當理由,不得拒絕會員加入。
第 八 條 個人會員之正會員及團體會員有發言權、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正會員入會未滿一年以上,不得行使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個人會員之賽事註冊會員、教練會員、裁判會員、志工會員及榮譽會員有發言權、表決權,無選舉權與罷免權與被選舉權。
如本會因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,而另選出會員代表者,則發言權、表決權由會員代表行之。
於中華民國107年01月29日以前申請加入會員者,經審核通過,並於中華民國107年02月11日以前繳納會費者,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入會未滿規定年限不得行使相關權利之限制。